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部编版全国通用义务教育教科书《语文》八年级下册引用了余冠英《诗经选译》:
其中“雎鸠鸟关关合唱”这样的翻译,也曾被人引用,但似不见于余冠英的译本。
余冠英选译的《诗经》,有1956作家出版社出版的“诗经选译”,1958年改称“人民文学出版社”出版,1959年5月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了《诗经选译》第二版,1960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增补版。1978年人民文学出版社重印1958年的《诗经选译》,1985年新版。期间1956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了没有白话译文的《诗经选》,1979将《诗经选译》和《诗经选》合并为新版的有译文的《诗经选》。
1956作家出版社出版的余冠英《诗经选译》翻译的《关雎》为
余冠英译,诗经选译,人民文学出版社,1959.05,第1页:
1960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余冠英《诗经选译》翻译的《关雎》为:
1958年初版、1978年人民文学出版社重印的余冠英《诗经选译》翻译的《关雎》为:
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年初版、1979年新版纳入中国古典文学读本丛书的余冠英《诗经选》翻译的《关雎》为:
1985年人民文学出版社新版的《诗经选译》:
余冠英(1906~1995)先生去世后《诗经选译》出版了这些版本:《诗经选》这个版本有再版,2002出了大学生读本,译文变为“鱼鹰儿关关和唱”:
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了《诗经》:
中华书局2012出版的《余冠英作品集·诗经选译》:
由此可知,今所见余冠英《诗经选译》都没有“雎鸠鸟关关合唱”这样的翻译,那么,“雎鸠鸟关关合唱”这样的翻译,出自余冠英《诗经选译》的哪一个版本呢?
因为教材指明了这句诗歌的翻译出自《诗经选译》,而余冠英就只有那几种“诗经选译”,如果这几种著作没有出现教材引用的那种文本,就可以认为《诗经选译》没有这样的翻译。如果是余冠英的其它著作有这样的翻译,那就不能说出自“诗经选译”,教材指称的书名是明确的。作为读者,就只能够从你书名来论断你这个引用是否正确,即便他其他地其他地方有这种翻译,但不是出这本书,它同样是一种错误吧?你没能够准确的著录它的出处。现在看来,很大程度是编者擅自改编。
另外,教材的编者把“斑鸠”改为“雎鸠”,其实这种修改并没有大的问题,是合理的。那种翻译为“斑鸠”的文本,明确指明了“雎鸠”是哪一种水鸟,它有可能引发争论。而用《诗经》的原文,诗歌的原始文本,它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我觉得改了还更好。但既然是直接引文,那你就要忠实地引用。如果不是原文转录,那就只能称为参考,就不能注为直接引用,对吧?这是一个表述问题,语文就讲究那种准确性。作为教材,不是一般的材料,它必须准确,因为它影响太大,不可以按照个人的习惯操作。对于教材,就应有吹毛求疵这种要求。